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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撑起“爱心伞”

2017-12-14 10:51来源:酒泉日报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撑起“爱心伞”

  ——全市今年免费办理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案件超2800件

  本报记者 周爱玲 通讯员 李晓敏

  2017年,免费办理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案件第一次被列为市政府惠民实事,今年,政府承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00件,至10月底,共受理的2683件案件中,刑事案件200件,民事案件2480件,行政案件3件。为4027名受援人提供了刑事辩护和民事、行政代理法律援助服务。至11月底已超额完成既定目标。

  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2016年,肃北县公安局民警在辖区内某铅锌矿厂发现,有人非法买卖运输并储存爆炸物品,现场查获疑似爆炸物品56公斤。民警对该疑似爆炸物品依法扣押,并于2016年12月30日立案侦查。

  2017年5月15日,本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妻子来到肃北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理由是他们夫妻二人下岗多年,有一个孩子正在上大学。刘某某父母生前因患重病,全家欠下巨额外债。现全家只能依靠领取低保金维持生活,家庭更加贫困。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何姬文律师受指派,为刘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本案于2017年8月25日判决,刘某某犯非法运输爆炸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案件结束后,刘某某及家属向辩护人何律师送上锦旗以表感谢之情。

  刘某某的妻子感激地说:“是法律援助,重新燃起了我们生活的信心,让我们看到了党和政府为困难群众撑起的那把‘爱心伞’。”

  “本案刘某某的妻子在5月申请法律援助,至8月25日肃北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较多、诉讼时间较长、案卷较多、工作量大、法律关系复杂,辩护律师接受指派后仔细翻阅案卷,不断找出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并多次去敦煌看守所会见刘某某,为维护刘某某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努力。”市司法局副局长李东堂说。

  群众利益无小事

  一年来,我市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降低门槛,惠民实事法律援助项目顺利实施。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便民窗口、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地为1.16万人次提供了来访、来电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彰显了群众利益无小事。

  2015年8月,经某公司招聘,李某某(女)应聘后被录用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6年7月,因李某某生育,假期自2016年7月7日至2017年1月7日。产假期间,某公司未给李某某发放工资。产假结束后,李某某被单位用微信通知的方式解雇了。

  2017年3月20日,李某某依法向金塔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援助中心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例受案范围,指派酒泉航天律师事务所办理。

  酒泉航天律师事务所指派高万春律师承办。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使李某某获得劳动报酬、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15000元权益得到了保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不是法律援助,我真的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李某某喜极而泣。

  高万春律师表示,在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中,自己要继续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2014年11月底,西北边塞某城市天降大雪。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全线职工以最快的速度清除铁路积雪,保证铁路畅通、旅客安全。

  参加清除铁路积雪的关某回到宿舍后突发疾病死亡。某铁路局向某人社厅报送了认定工伤材料。某人社厅经过审查,认为关某在宿舍内突发疾病死亡,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关某母亲任某某找到了肃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称其就关某一个儿子,本人靠种地为生,且年老多病。关某独身一个人抚养9岁的儿子。

  肃州区法律援助中心认为任某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指派甘肃长治律师事务所李志军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其维护合法权益。

  某人社厅于2017年8月重新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至此,该案经过三年多时间,在某人社厅作出两次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人民法院两次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情况下,最终某人社厅改变了行政行为,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李东堂说,该案法律界限模糊,如果不能吃透案情,把握案件细节,很有可能无法认定工伤。援助律师深入把握案情,另辟蹊径,抓住了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中的漏洞,一举推翻了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书,并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有效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编辑:[顾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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