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纪律审查工作,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金塔县纪委认真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加强办案安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三到位”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硬件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安全文明办案能力,为全县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经费到位。县纪委严格按照金塔县财政预算标准核定,办公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专项办案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全部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按进度予以拨付机关及各纪检组,保证了机关及各纪检组的正常工作运转以及办案设备购置。
设备到位。县纪委按照统一标准为各办案组配备了办案专用电脑、打印机、照相机、保密手机、录音笔、存储设备等办案设备。实现了办案工作的交通通讯、调查取证、信息存储传输、立案归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现代化、电子化、数字化。办案人员运用先进的办案电脑、录音笔及存储传输设备,改变了“一支笔、一张纸”的原始调查方式,使案情调查和材料数据处理更加准确、规范,显著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速度,切实保证了科学办案、文明办案。
办案设施到位。按照执纪审查工作形势发展和需要,扎实推进执纪审查场所标准化建设,建成了150平方米的标准化办案中心1个,配套谈话室2间,监控室1间,会议室1间,办公室1间,卫生间1间。完成了同步录音录像和实时监控系统的安装,楼道内加装了双重门禁系统,所有房间门窗安装了防护栏;对谈话室内部墙体、地面、谈话桌椅等设施进行了软包处理,配备了办公桌椅、被谈话人桌椅、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制定并下发了《金塔县纪委监察局办案点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办案点使用及录音录像。
通过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硬件设施的建设,确保了纪律审查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张建林 张雪)